广东调查国企职工工资水平及增长情况
5月25日从有关方面获悉,广东省国资委已向各地级以上市国资委及省属企业下发了《关于调查国有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市国资委(财政局、经贸局)监管国有企业和省属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地要对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出建议。
国资委方面要求对2004年~2006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增长情况、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对比分析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企业全部职工和各类人员的人均工资、增长情况,近3年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的职工人数及比例;职工工资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对比情况,实发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职工人数及比例;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职工人均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及比例,是否存在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一般工资标准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特别提出,对部分职工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包括工资偏低、增长缓慢的职工群体分析和有关情况说明;企业工资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关系分析,企业效益增长而职工工资零增长或下降的原因分析等。
而有关单位要对建立企业职工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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