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国企节能不达标者不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山东省烟台市近日出台《烟台市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其中规定在重点用能企业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未完成节能工作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根据这一考核办法,烟台市政府每年将对全市13个县市区和110户市重点用能企业进行节能责任考核。由人事、统计、监察、经贸等部门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目标要求和评定标准进行考核打分,结果分为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3个等次。
烟台市政府将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对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一票否决”,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将不得享受年终考核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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