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对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备案管理

文章来源:青岛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3-27

青岛国资委对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备案管理

  日前,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管企业投资管理制度实行备案管理。

  《通知》明确要求,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企业内部投资管理机构的名称、管理构架以及相应职责、权限;企业投资活动所遵循的原则;企业投资活动的决策程序;投资的计划、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工作的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中的招投标管理、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体系与实施过程的管理;股权投资、股权收购和合资合作联营项目实施与过程的管理;投资风险管理,重点是法律、财务等方面的风险防范和其他可能出现问题的处理预案管理;所属企业(包括市管企业直接出资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投资活动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同时要求青岛市各市管企业对现有的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明确投资决策程序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健全投资管理工作机制,并经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青岛市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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