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资委加强产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文章来源:杭州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2-15

杭州国资委加强产权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构建和完善以产权(股权)为纽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体制,确保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和保值增值,2006年杭州市国资委加大了工作力度,从制度建设、强化基础管理、规范产权转让、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产权(股权)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国有资产权益,充分发挥了产权管理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制定政策性文件,完善了产权管理制度。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制定出台了《杭州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杭州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顺利推进清产核资工作,制定了《清产核资有关问题解答》、《关于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从政策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产权管理。

  二是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夯实了国资监管基础。为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从2005年11月开始对12家资产营运机构(包括营运机构本级)所属的347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2006年底已顺利完成,夯实了国资监管基础。根据清产核资结果,截止2005年12月31日,企业资产总额797.57亿元,负债总额501.24亿元,少数股东权益35.77亿元,所有者权益260.56亿元。

  三是做好资产评估核准和备案工作,加强了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在资产评估管理中重视评估程序和评估质量,首先要求公开选聘评估机构,从提高中介机构执业质量为切入口,提高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质量。其次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中,按照资产评估的有关政策规定,既审核资产评估程序的合规性,又审核资产评估机制的合理性。再次对评估中核销的不良资产严格按规定移交杭州市阳光资产处置有限公司进行专业处置。2006年市国资委共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备案项目40项,评估前的净资产总额23.51亿元,评估后净资产总额27.91亿元,增值率为18.76%。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产权转让管理工作。去年,杭州市国资委进一步强化了对企业重大投融资股权变动,产权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进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促进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阳光操作。同时,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基本构建了产权交易监督系统,涵盖了产权交易过程中所必须履行的相关程序,包括资产评估、转让项目公告、竞买方基本情况、转让款的支付方式等一系列程序,实现了对产权交易全过程的监督。2006年市国资委在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办理国有产权交易12宗,全部采用公开挂牌方式交易,涉及资产评估价1.77亿元,成交价2.04亿元,平均增值15.26%。其中,杭州市华水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增值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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