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出台《关于开展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
确保用两年时间完成脱钩改制任务
用两年时间完成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宜昌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开展市直机关所属企业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脱钩改制的对象和目标。
《意见》明确要求,凡是市直机关直属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以各种名义投资兴办和挂靠的经济实体,都要全面与机关脱钩和实行改革改制。要实现“三转、四脱钩、四不准、两稳定”的目标,即政府转让产权、职工转变身份、企业转换机制;机关与企业在职能、财务、人员、名称上完全脱钩;市直党政机关不准以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名义向企业投资或入股,不准组建任何性质的经济实体,不准接受企业的挂靠,不准再作为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企业;做到职工安置落实,思想情绪稳定,改制后的承续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发展。
宜昌市将采用部门负责改制脱钩、整体划转脱钩、解除挂靠关系脱钩等途径,以市直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分类指导,一企一策,全面推进脱钩改制。市委、市政府已成立了由市领导挂帅、13个部门组成的脱钩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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