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国企改制4年安置职工33.9万人
从武汉市国资委获悉,武汉市自2003年启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制以来,共支付各类成本71.3亿元,保证了33.9万名在册职工的合法权益。
武汉市国企改制保证职工权益实行阳光运作的基本做法:改制政策、方案、职工安置、经济补偿、审计评估结果等,必须与职工见面;改制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计;职工分流方案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武汉市国资委主任 杨卫东 : 像武锅武重这样的企业,他们的资产存量很大,我们在实行改制过程中,一方面要把国有资产退出来,另一方面要把产业做大,对这些企业我们实行了一产一策的方针。
有情操作,及时解决困难,公正合理地化解因改制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4年来,武汉市共在改制中解决企业拖欠职工“三金”、工资、医疗费等21.56亿元,人均6359.88元,在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方面解除职工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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