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国资委扎实做好产权基础管理工作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7-01-10

无锡国资委扎实做好产权基础管理工作

  为加快推进国企改革,建立“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无锡市国资委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积极探索产权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产权管理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创新产权管理工作新局面。

  一是认真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工作。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企业重组、改制、破产、转让等产权变动行为日益频繁,本着明晰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的原则,积极开展日常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及时审办企业国有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2006年,办理占有登记2户,变动登记6户,注销登记4户,涉及资产总额4.54亿元。

  二是严把国有资产评估质量关。为有效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低估漏评,无锡市国资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及备案工作,严把国有资产评估质量关。凡涉及到国有企业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由企业出资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选定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委托范围内的资产、负债实施实地勘察、核对,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建立资产评估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制度,最大限度地保证评估结果的真实、合理和完整性。2006年共完成资产评估核准及备案项目60个,其中:核准项目3个,涉及资产总额42433.85万元,评估值53853.88万元,评估增值率26.91%,净资产帐面值17078.64万元,评估值28498.65万元,资产增值率达66.87%;备案项目57个,涉及资产总额125382.36万元,评估值137839.15万元,评估增值率9.94%,净资产帐面值65314.60万元,评估值88475.03万元,评估增值率35.46%。

  三是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推动产权的有序流转,促进产权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公正性和有序性,不断增强产权交易的透明度,严防商业贿赂在产权交易中的发生。2006年,全市完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项目40宗,实现100%进场交易,成交金额8.75亿元,高于资产评估值2.84%。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与监管企业及财政部门的沟通,认真做好国有资产收益预算编制工作,合理安排收入规模和支出结构,努力做到责权明确、编制科学、管理有序。及时对国有资产收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测分析,为准确地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状况、科学地预测收支规模和结构提供可靠的依据。按照《无锡市国资监管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扎实做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2006年,共组织收缴国有资产收益14189.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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