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出台《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年薪、任期中长期激励构成。基薪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年薪按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及级别在基薪的0-3倍之间确定。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企业负责人薪酬,可参照企业同类人员薪酬确定,也可根据人才市场价位由招应聘双方协商确定。企业负责人基薪列入企业成本,按月支付;绩效年薪根据市国资委确认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由企业一次性提取,分期兑现。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临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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