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11-09

山东国资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山东省国资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淄矿集团、临矿集团、浪潮集团进行完善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试点。试点工作按照总体策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的原则进行。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将以引入外部董事和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为重点,董事会原则上由7人组成,其中内部董事3人,外部董事4人。组建新型监事会,原则上由5人组成,其中外派3人,内部职工代表2人,外派的专职监事由省国资委按企业人员制定报酬标准。党委会一般应由内部董事、经理层骨干和工会主席等人员组成,由内部董事担任董事长的,一般应同时担任党委书记。除总经理外,经理层其他成员原则上不再进入董事会,实现决策层与执行层分开,提高经理层的执行能力。省国资委将根据试点工作的进度情况,逐步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对董事会已经健全、权责已经明确并实现规范运作的公司,在任前备案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经理班子成员由董事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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