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着力培养高素质国有产权代表队伍

文章来源:山东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11-08

山东国资委着力培养高素质国有产权代表队伍

  为适应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需要,层层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山东省国资委从强化教育培训入手,不断提高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和国有产权代表履职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战略决策能力强、忠实代表和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省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队伍。

  一是着力强化山东省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的三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国有产权代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突出抓好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和落实,努力构建和谐企业,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出资人与企业、职工利益的关系,把国资经营好,让职工满意;处理好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摒弃“急功近利”思想。增强使命感,以守护国资为天职,以国资增值为己任,科学、慎重决策,把好投资关,努力经营管理好国有资产。

  二是着力提高国有产权代表的五种能力,即战略决策能力、市场判断能力、开拓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将省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培训列入省委组织部重点培训班次,把国有产权代表培训作为省管企业领导人员的品牌班次来培育,通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培训,着力提高国有产权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监事会的监督能力,充分保证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

  围绕上述目标,山东省国资委于10月18日—22日在济南举办了首批省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培训班,52户企业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外派监事会主席和专职监事、委派的财务总监共73人参加了培训。今后,除分期分批对省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国有产权代表意识的培训外,还将在省管企业大力实施企业家“双百”人才工程(即利用3-5年时间重点培养100名优秀企业家和100名企业家后备人才),选择试点企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监事会建设,通过市场化选聘等多种方式选拔省管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从而推动省管企业更好、更快、更加和谐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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