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资委考核国企55%达标
10月27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2005年度直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总结大会上了解到:2005年自治区纳入考核的22家国企中,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国企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了考核目标,占被考核企业的55%。
200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按照自治区实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办法的规定,初步建立起了直接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22家直接监管国有企业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6.97亿元,增长16.93%;实现增加值64.989亿元,增长3.4%;实现经营业绩利润9.98亿元,增长30.61%。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国有企业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健全和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竞争力。他希望自治区国资委不断完善考核方法,优化指标体系,健全考核制度,形成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为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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