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企投资收益实现应收尽收

文章来源:南通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10-26

南通国企投资收益实现应收尽收

  作为江苏省较早启动国企投资收益收缴工作的地级市,2005年南通市共收缴进入财政收益专户的国有资产收益为1.74亿元,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应收缴的国有资产收益已如期收缴。这是南通市强化国资监管、认真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又一工作成效。

   据统计,南通拥有国有资产234.97亿元,净资产93.67亿元(其中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82.9亿元)。南通市国资委组建以来,高度重视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收缴工作,本着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宗旨,及时将该项工作列入加强监管的重点内容,组织力量对在各出资企业实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进行了专题调研,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管理、使用、监督等方面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建议方案。在此基础上,对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在南通工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南通众和控股有限公司等企业相继试点开展了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国资委及时审核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告书》,并出具《审核意见书》,对各出资企业国有资本的收入及收益、经营支出及成本控制提出建议意见。积极筹划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步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对国有资本的收益内容、收缴范围、收缴方法等内容做出了探索性的规定。

  为了使国有资本的收益收缴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市国资委建立了有效、可行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制定了《国有及国有控股生产型企业(集团)经营者年薪考核办法》,明确,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产的收益上缴情况纳入经营者年薪考核范围。这一办法的出台,充分调动了企业经营者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积极性。同时,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各企业,实施追踪监督检查,全面了解收益收缴动态进程及遇到的各类问题,及时协调解相关部门,加以妥善解决。

  除此之外,市国资委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做好对所投资企业的年度资产收益收缴工作,及时组织对所投资的独资公司(独资企业)、控股公司以及参股公司资产收益收缴工作进行认真检查,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同股、同权、同利”的原则,在履行《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后,按照悉数收缴所投资企业的年度资产收益。市国资委对这类公司、企业也建立了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台帐,并集中力量进行了工作检查。

  经过近一年的有效探索,近日,《南通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市属国企除正常纳税外,向国有资产出资人上缴收益已成为定例。据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实行专项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费等企业改革成本,市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扶持优势国有企业发展、重大战略产业的科技攻关以及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国有资产监管专项支出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支出。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