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出台中介机构聘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聘用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审计、拍卖和交易等行为,防止国有资产在这些环节中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银川市出台了《关于中介机构选聘及委托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凡涉及合并、分立、清算和兼并、破产;公司股权转让及企业整体或部分产权转让;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年终财务决算审计;外派监事会进行专项审计等经济行为,需要提供中介服务的,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资委从备选库中通过抽签、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予以确定。中介机构进入备选库的选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国资委及相关协会专业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评审,要求入围的中介机构应具有同行业较大规模、较高资质及较好的社会影响,市国资委将聘请专家委员会对进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和服务质量评审,以保证入库中介机构有进有出,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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