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投标工作

文章来源:上海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9-19

上海国资委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投标工作

  近日,上海市国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扩充完善评估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做好专家库专家的技术支撑服务工作;二、要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年度评估机构的办法,并要求中标机构中应保证适当数量的非证券业资产评估机构;三、要求企业不得以价格高低作为机构选择的唯一标准;四、要求相关单位要在资产评估网上公开招投标信息等内容。

  《通知》的颁布和施行,将进一步完善本市国有资产大型评估项目的机构选择方式,有效规范评估市场,为提高资产评估行业执业水平、促进评估机构做大做强奠定基础。还将有利于加强国资系统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监管的力度和水平。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