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资委将节能降耗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
为了贯彻落实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青岛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节能降耗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听取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2006年度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要求。
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关于节约资源、环境保护、提高企业发展质量的总体要求,青岛市国资委最终选择了14户重点工业企业,增加了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率指标作为对监管企业节能降耗工作的考核,并置换出一项辅助指标,以保持指标体系的科学完整性。这一方案,得到了监管企业的认可和支持,经过积极的沟通,最终青岛市国资委将节能降耗指标列入与监管企业签订的责任书内容,首次将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纳入考核。
将节能降耗工作纳入对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有利于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加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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