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出台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六项新举措

文章来源:安徽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9-06

安徽出台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工作六项新举措

  7月14日至15日,安徽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这是在中央加快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安徽省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安徽省上下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安徽省委书记郭金龙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省长王金山主持会议。副省长黄海嵩作总结讲话。省国资委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省属企业改革步伐,突出创新推动,努力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改革与发展并重,创新与规范并重。在“十一五”时期,将重点从以下六个方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一是加快产权多元化步伐,大力推进国有大企业改革。目前,安徽省国资委监管的39户企业中,绝大多数为国有独资公司,改革任务十分繁重。“十一五”期间,除少数投资类企业外,绝大部分企业要通过吸引战略投资者和外资、民资等各类资本,通过产权(股权)转让、规范上市、利用外资、吸引民资、交叉持股、资产置换、联合重组等方式,全面实施股份制改造,并力争在一、两年内有大的突破。对已实施产权多元化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国有股权转让、吸引增量、增资扩股等多种形式引入多元投资主体,逐步降低国有股权比重,由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对于完全竞争性企业,在条件成熟时可以整体退出。坚持以开放促改革,积极引进境内外同业绩优产业资本或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注重引进技术、管理和资金实力强且产品有市场、商业信誉高的战略投资者。积极探索以内部募集的办法推进产权多元化,对符合国办发[2002]48号文件规定的国有高新技术企业,采取奖励股权、股权出售等方式对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实施股权激励,实现产权多元化。对其他经营业绩优良、发展后劲充足的国有企业,积极探索以企业的增量资产对管理层和技术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实现产权多元化。在推进企业改革的进程中,注重发挥企业的改革主体作用,以务实创新的精神,贯彻好国办发[2005]60号文件,积极、规范地推进企业改制。继续推进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对已列入安徽省2005-2008年企业关闭破产计划的企业和项目,分别按照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的程序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关闭破产企业的工作力度,制定周密的关闭破产方案,坚持落实责任制,规范操作,妥善安置职工,确保社会稳定。

  同时,要抓住当前企业效益较好和财政增长较快的有利时机,加大对企业改革重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机制,除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外,通过建立融资平台,引导银行政策性贷款、收储企业国有土地、资本市场筹集、企业国有股权转让收益资金、置换国有企业净资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打捆处置不良资产、企业自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筹措难的问题。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安徽省国资委正在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省属企业改革实施方案,排出计划,落实责任,明确目标,确保完成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改革任务。

  二是加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重点指导和督促已完成公司制改革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结合产权多元化,并按照修订后的《公司法》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董事会,逐步形成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先后在宝钢、神华集团等6家中央企业开展了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并要求各地加快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建设步伐。安徽省国资委将在省属企业积极开展建立规范董事会的试点。对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规范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任职制度,减少董事会成员在经理层的兼职;积极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及国有控股企业建立外部董事制度,逐步增加外部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优化企业董事会成员结构,防止内部人控制,保障出资人权益。

  三是着眼做大做强,加快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调整的方向主要是“四个集中”: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竞争优势的行业和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领域集中,向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向优势骨干企业主业集中。围绕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编制完善《安徽省省属企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指导省属企业的结构调整。全面实施好“4321”行动计划,即培育形成四大产业集群,完成3000亿元投资,实现资产总额和销售收入两个翻番,形成10个以上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其中,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的企业1-3户,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企业3-5户。逐步形成以马钢集团、海螺集团、铜陵有色集团为龙头的沿江新型材料产业集群;以淮南矿业集团、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为龙头的煤基产业集群;以江汽集团、叉车集团为龙头的汽车、工程机械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依托农垦集团、粮食集团、皖中集团、石化集团、徽商集团等企业培育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加快重要骨干企业的建设。在交通、流通、投资金融、建筑等领域内,以省高速公路总公司、交通投资集团、民航机场集团公司为主体,强力构建交通运输网络体系,提升安徽省交通枢纽地位;以徽商集团、国贸集团、盐业公司为主体,大力构建现代物流体系;积极整合金融投资体系,构建强有力的资本经营平台;以建工集团、中煤三建、中煤特凿集团为主体,打造国内有影响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结构调整,使安徽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由目前的39户减少到30户左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提高。目前,安徽省国资委正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省属企业改革重组规划及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构建省属企业主业板块,大力促进省属企业之间、省属企业与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及其他所有制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加快推进省属企业的结构调整工作。

  同时,围绕推动产业升级、壮大企业主业规模、建设有竞争力的主营业务板块,明确了一批省属企业的主营业务,引导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和并购等手段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更大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企业做优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能支撑安徽产业升级发展、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省属企业已列入省“861”行动计划的项目建设。重点推进马钢500万吨薄板、海螺熟料基地续建、淮北矿业集团煤化-盐化一体化、淮南矿业集团顾北矿、丁集矿煤电一体化、江汽集团轿车等重大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建设。同时,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重大投资项目,为尽快形成中部地区的产业基地做好前期工作。大力推进省属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抓紧建立和完善一批国家级技术中心,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从技术创新中锻造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坚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在省属企业中逐步形成一批优势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点。

  四是创新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继续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加快省属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和省属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健全省属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市级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明确县级国有资产监管的责任主体;今年开始启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做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使用工作,积极推进省属企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初步建立省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以充分提高国有资本经营的效率,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完善省属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经营目标责任,激励企业争当行业排头兵,加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动态监测,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加快发展;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以年薪制为主体的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采用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省属企业领导人员收入分配中长期激励机制,并选择部分省属企业开展试点;继续完善企业财务监督体系和内控制度,研究建立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重大财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加强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纠纷调处等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对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和产权交易市场实行严格监管,维护好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是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企业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形成“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指导国有企业扎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和信念。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皖组字[2006]11号),切实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要求,积极探索企业领导干部选拔、培养、使用、激励约束新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快建立省属企业高层次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按照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今年将选择10户左右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经营管理者,同时采取内部竞聘、人才市场选聘等多种市场化方式配置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大力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各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六是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良好服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安徽省国资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机制,扎扎实实抓好机关效能建设。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新问题、新矛盾,努力把握规律性,提高主动性,增强创造性;突出抓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简化办事程序,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以改革的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好出资人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国资监管和为企业服务上,做到寓服务于监管之中,以监管促进服务,以服务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