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国资委部署治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苏州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布置,结合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际,日前,苏州市国资委印发了《治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治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三大任务:自查自纠、查处案件以及建立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巩固成果四个阶段。《实施方案》明确了检查的重点:一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二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的规范情况;三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受让情况的合规性;四是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为全面落实《实施方案》,8月18日,苏州市国资委召集12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及市各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布置,并印发了自查自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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