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改革创新研讨会

    发布时间:2006-07-28

内蒙古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改革创新研讨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积极探讨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程中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纪检监察新体制、新机制,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学会于7月中旬召开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改革创新研讨会。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作了会议发言。国务院国资委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石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李晓峰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会议从法规层面和工作实践两个层面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进行了探讨;对在法人治理结构下纪检监察部门如何定位,如何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层次研讨。会议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创新方面进行探索的方法,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会议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要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运行经验和存在问题,继续深入研究探索与新体制相适应的工作方法,健全配套制度,理顺工作关系,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推动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李晓峰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改革等都要求我们重新考虑纪检监察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机制等方面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企业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之间的制衡关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约机制。他充分肯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及其监管企业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方面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在监管企业中积极推行监察与审计部门的整合,企业党委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等作法,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充分履行职责,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石巍对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及其监管企业在纪检监察领导体制、机制方面的思考探索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召开这种研讨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纪委及其监管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的好途径。通过交流,相互促进,有效地保证教育、预防、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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