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资委完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更加注重资产运营质量
为进一步发挥经营业绩考核的导向作用,客观真实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山东省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考核指标及计分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是更加注重资产运营质量考核。增设净资产收益率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基本指标,年度考核基本指标调整为利润总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三项指标,同时,调整了计分方法。
二是更加注重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考核。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对于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以及在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增强创新能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均予以适当加分。
三是严格规范相关指标编报口径。对于全员劳动生产率等,要求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决算报表编报要求,据实上报,增强相关指标的时效性和可比性。
四是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控制。进一步明确任期考核指标中的不良资产比率计算口径,将企业存货及应收账款占用增加视为不良资产纳入考核,并相应完善不良资产比率计算公式。
五是加强对亏损企业的考核。完善亏损或资不抵债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对亏损企业或资不抵债企业年度考核统一设利润总额、总资产报酬率、主营业务收入三项指标。通过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引导企业着力培育核心竞争力,促进省管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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