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国资委以产权交易为重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6-15

荆州国资委以产权交易为重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层层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2006年4月26日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召开后,市国资委党委分三个层次进行传达贯彻。一是召开了党委会议进行传达贯彻。5月15日上午,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贤平主持召开了党委会,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治理产权交易中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和黄建宏、谈廷祖同志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研究制订了市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二是召开了委务会议进行传达贯彻。5月26日上午,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贤平主持召开了委务会,对如何抓好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落实了各职能科室在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具体职责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的每一个责任人。三是召开出资企业和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贯彻。准备于近期召开出资企业的党委书记和纳入市国资委备选库的中介机构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政策精神,要求各出资企业成立领导专班,制订治理商业贿赂的方案和措施,要求中介机构诚信守业,公开、公平、公正地从事国有产权转让等有关中介鉴证业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实施方案。为了把市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抓落实,5月26日,市国资委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的领导小组,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刘贤平同志任组长,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高跃才同志任副组长,产权交易中心、改革科、产权科、经营发展科、统计评价科、资产监督科、监察室等有关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治理商业贿赂的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任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立以后,组织专门力量制订了《荆州市国资委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方案》,根据荆州国资监管工作实际,确定市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任务是:依照国资监管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要求,对执行产权交易制度,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情况进行检查,切实纠正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办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治理产权交易中的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规章和制度,推进产权交易市场不断规范。领导小组确定的近期工作重点是:在9月份以前完成对国有产权转让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3月初,市国资委与市纪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起草的《关于对国有产权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检查的通知》已报市政府审查,准备于近期以政府的文件下发执行。自查自纠主要抓四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检查国有产权转让进场交易情况。二是检查国有产权转让过程的规范情况。三是检查国有产权转让中管理层受让情况的合规性。四是检查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加强产权监管,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已经出台了《荆州市国有企业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国有非工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荆州市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源头治腐工作实施意见》、《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操作规程》、《荆州市改制存续企业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等22个国资监管的政策制度。今年又向市委、市政府起草上报了《荆州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二是进一步构建监管体系。从明确监管目标、把握关键监管环节、运用得力监管手段三方面入手,构建起较为完善的产权监管体系。将国企改制、破产重组中的国有资产转移出让、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纳入监管重点,牢牢把握住产权登记、产权变更转移、国有产权收益分配三个关键环节,运用行政制约、法纪监督、利益分配三个重要手段,构建起全市国资产权监管体系的基本框架。三是进一步严格资产评估。出台了中介机构的选择、资产评估、资产损失的核销处置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对审计评估中介机构的选择由公允、公开的“游戏规则”说了算,对评审范围的确定由新近出台的政策法规说了算,对评审结果的核准确认由国资委和专家评审团共同说了算,改变了企业改革改制中资产自评、自估、自卖的状况,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2005年,市国资委共核准和备案了39家市直改制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于严格把关,评估审核共调增国有资产1.06亿元。四是进一步规范产权转让。全面推进国有产权按“委托申请、登记挂牌、公开竞价、成交签约、结算交割、进入专户、成交确认、变更登记”八个环节进场交易、竞价转让。从2005年截止今年4月,市产权交易中心共受理和主持办理了国有产权交易39宗,成效资产额4.1多亿元。五是进一步加大资本营运力度。积极探索国有企业不良资产与债务的处置方式,对改制企业已核销的不良资产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统一接收、统一管理,集中处置,处置收益纳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账户。成立了由国资委牵头组建的不良资产打包处置办公室,对企业不良金额债务实行“集中打包处置,公司缩水回购,市场转让处置”。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存量。2005年,市国资委共核销13家市直改制企业的不良资产2400多万,通过规范的程序接收处置已核销的不良资产826.5万元,收回不良资产残值收入100多万元;引进中化集团入主沙隆达;对9家破产企业实行重组或部分重组,直接盘活存量资产3.6亿元;与长城、华融等4家金融资产公司达成了不良金融债权的回购协议,为荆州的企业减轻金融债务6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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