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主要解决5方面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贾志杰日前在北京宣布,资产评估法起草组正式成立,资产评估法草案将于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出席资产评估法起草组成立暨第一次会议的财政部副部长朱志刚表示,作为资产评估行业的主管部门和资产评估法起草组的成员单位,财政部将积极参与,全力配合。财政部已成立专门的小组,研究资产评估法起草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将搜集整理行业发展的有关资料,组织编译国外评估法律制度,为资产评估法的起草提供支持。
朱志刚建议,资产评估法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应重在评估行业管理体制、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权利义务、执业规范、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以及不同评估专业之间的关系、法律责任等方面加以规范。评估立法既要考虑现阶段我国评估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要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要立足国情,也要吸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使资产评估法能够成为实用、有效、经得起考验的法律。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是在改革中诞生,并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起来的重要中介服务行业。十几年来,评估行业在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保护私人财物、维护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交易公平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截至2005年底,我国共有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人,资产评估机构3500多家,社会影响日益增强。但是,资产评估行业迄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与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极不相称。
2005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多次召开座谈会,组织调研,研究评估立法问题。200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资产评估法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的补充立法计划。
贾志杰表示,资产评估法将解决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评估行业多种资格并存、部门分割的问题;二是评估行业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三是各种评估执业准入壁垒的问题;四是评估法律责任不清晰、不完善的问题;五是评估执业环境不完善和评估机构执业不规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