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国资委在所监管企业推行全新的业绩考核体系
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日前,唐山市国资委正式印发了《唐山市市属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标志着市国资委对监管企业新的业绩考核工作正式启动。
业绩考核体系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为目标。除全面遵循了省国资委依法、分类、激励与约束并重等有关政策外,《实施细则》在考核指标体系设计上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安全为目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效益优先。考核指标设置了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两项指标,两项指标的总分值占基本考核指标全部分值的60%,充分体现了效益优先的原则;二是注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反映国家投入资本的积累状况的指标,也是市国资委代市政府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所要实现的最终目标。考核指标设置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其分值占基本考核指标全部分值的近20%,充分体现注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三是考核指标起到全面拉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作用。考核指标设置了企业效绩评价结果指标,其分值占基本考核指标全部分值的20%强。利用国家规定方法对企业的绩效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另外,考核体系中将影响企业资产质量的主要因素——流动资产周转率设置为分类考核指标。企业效绩评价结果和流动资产周转率设置为考核指标将对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起到全面拉升的作用。
设立经营难度奖励系数,促进公平考核。为解决企业所处行业、资产规模、组织结构、人员结构、市场变化等不同情况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避免出现考核结果的“不合理现象”发生,《实施细则》中综合考虑了上述因素,单独设立了经营难度奖励系数。由市国资委于考核年度终了根据被考核企业年内动态监测结果、企业类型、人均劳效等情况综合测算确定。以弥补单纯指标考核结果与企业实际状况相脱节现象,促进公平考核的实现。
简便实用,方便操作。一是实行基本分值与经营业绩浮动分值相结合的考核计分办法,确定基本考核指标和分类考核指标的得分;二是以基本考核指标合计得分乘以所占权重与分类考核指标得分乘以所占权重合计的计分办法,确定业绩考核指标综合得分,再按综合得分情况确定相应的考核结果级别,确定考核档次;三是将绩效薪酬计算公式简化为绩效薪酬倍数。各企业可根据考核档次所得分值自行查定应得绩效薪酬倍数;四是计算绩效薪酬所用基薪的数值,除特殊情况外,每三年调整一次。
对业绩考核企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市国资委建立业绩考核企业季度例会制度、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月份财务报告制度、业绩执行情况预警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对业绩考核企业经营目标完成进度、经营难度及存在问题等情况进行全程、全面的动态监控。
自2005年起,市国资委在部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和重点监管企业试运行了上述业绩考核体系,效果显著。入统的9户业绩考核企业累计实现利润2.3亿元,同比增长了5倍多,呈现出跳跃式增长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