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出台国企科技创新考核办法
6月5日上海市经委和市国资委联合召开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市国资委印发了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工作、科技创新考核、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中国有产权流动等5个实施细则讨论稿,征求各方意见。
5月25日,上海市政府刚刚颁布了《实施〈上海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共36条,聚焦于增加创新要素投入、提高创新活动效率、促进创新价值实现等三个主要环节。上海市国资委此次印发的5个实施细则讨论稿就是根据“36条”精神,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实践中存在的一些瓶颈问题提出的:
一、推进科技创新管理工作办法。主要是明确科技创新的组织领导、实施主体、项目运作管理以及考核奖励的程序和规则等;
二、科技创新考核办法。主要是规范产权代表在企业科技创新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对突破瓶颈、实现产业化转化有突出贡献,以及重点考核完成好的产权代表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三、促进科技创新中国有产权流动的办法。主要是针对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评估入股、参与分配以及转让等事项,提出具体操作原则、程序和管理措施;
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奖励专项奖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主要是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农委共同筹集的5000万元资金奖励项目的申报和评定程序、规则等;
五、国有企业科技创新项目操作平台管理办法。大盛资产有限公司将作为市国资委的科教兴市操作平台,主要做好科教兴市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上海推进国有企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将国有企业发挥主力作用的总体思路概括为三个“三”:一是要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力、科技创新活动的主力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主力;二是要处理好推进科技攻关项目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系、处理好抢占科技制高点和培养经济增长点的关系、处理好科技创新和企业长远盈利的关系;三是要抓好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以考核为杠杆三个突破口。
上海市副市长胡延照在会上指出,当前,要充分认识提高国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走高端、高附加值路线,凸现上海的“先发效应”和“先行优势”。
胡延照副市长表示,上海国有企业要担当起自主创新主力军的作用,成为国家技术创新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者,成为形成国际标准的参与者。他说:一是要增加投入;二是建立自主创新的人才激励和培养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提高他们的自主创新能力;三是要以科教兴市重大专项为依托,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四是要继续探索工业区成为创新的载体作用;五是要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产业、资本、技术与市场的联动;六是要形成敢于创新的企业家精神。
胡延照副市长指出,政府、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等要在推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突破体制瓶颈,形成合力,为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良好外部条件。要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和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重要基地落户上海,继续发展总部经济,把自主创新作为对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的重要考核指标。重视创意产业等新兴业态的发展,拓展产业自主创新的高度、深度和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