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国资委完成对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工作
按照邯郸国资委党委的统一安排,邯郸国资委组成了由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牵头,党建处、纪委、宣传处、企业分配处、统计评价处等处室参加的两个考核组,于3月20日—3月31日对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05年度工作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了把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工作实绩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三项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一并进行。同时,根据监管企业的产权性质和干部管理权限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考核范围。一是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党政班子及成员进行全面考核;二是对国有参股、无国有股企业,只对党群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在年度考核的方式和程序上,主要采取了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对企业领导班子的考核评价,按照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等次进行确定。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确定。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按照A、B、C、D、E五个等级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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