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考核国企老总 企业业绩定薪酬任免
干好干坏不再一个样———国有资产经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缺失的状况有望改变。5月16日,成都市国资委与成都市商业银行、成都市工业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公司等3户企业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今后,3家企业业绩考核及法人薪酬将实行挂钩考评。
本月内,成都市国资委将以出资人身份与成都30户国有企业中的24户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目标管理动态监控。企业年终业绩与企业负责人的奖惩、任免直接挂钩,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三部分构成。根据企业承担的资产、效益和经营管理难度,以及上年度成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及本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实行按月预付年终结算方式;绩效年薪则是按照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级别及考核分数确定,最高不超过基本年薪3倍,实行分期兑现,60%经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后当期兑现,其余40%根据任期经营考核结果并经任期或离任审计后,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第一年兑现;另外,对企业、行业和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企业负责人还将得到特别奖励。未签订责任书的企业不执行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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