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开展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工作

文章来源:哈尔滨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6-04-18

哈市开展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工作

  针对目前哈尔滨市属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由市国资委、市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组成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领导小组,决定在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工作。

  复审范围包括2004年以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

  这次专项复审工作,将在对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所有内容全部进行复审的基础上,重点审核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审中介机构确认的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的范围有否遗漏。企业账外资金、账外财产、账外账的清理情况。 企业小金库资金清理情况。企业已核销的坏账损失是否符合规定。各项负债的清理是否全面、彻底。审核资产评估的完整性。企业现有土地使用权性质。原审中介机构执业情况。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是否公开、公正。企业及其管理层有无无理干扰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以及擅自要求中介机构出具虚假鉴证资料及有关单位历年收取的配套费收支等情况。

  此次哈尔滨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工作,自4月14日正式启动至5月末结束。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专项复审工作未完成的,企业改制预案及实施方案一律不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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