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资委启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试点工作
为充分运用市国资委与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合作进行的“中国国有企业的治理—试点、国际经验和创新”项目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近日,市国资委正式启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坚持以完善企业董事会为重点,以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为主要目标。
首批试点的企业包括渝海集团、渝开发和中梁山煤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三户企业,涵盖了上市公司、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类别企业,试点工作将在10月前完成。
本次试点将重点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有关董事会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组成、下设专门委员会和办公室、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会议制度,董事的权利与义务、责任,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与出资人的关系、与总经理的关系等内容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纳入公司章程。二是依照有关规定民主选举职工董事,并由出资人聘任。三是根据企业实际,召开董事会会议,任命董事会秘书,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组建各专门委员会。四是规范和完善监事会,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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