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05-11-29

无锡规范资产评估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一是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审计评估管理的要求,做好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及备案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1-10月份,无锡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项目4个,核准净资产评估值为27303.22万元;备案项目34个,备案净资产评估值为108531.34 万元,备案项目净资产评估增值率179.08%。

  二是建立重大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库,进一步完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重大项目专家评审制度。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了9次专家评审会,确保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质量,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坚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强化中介机构的质量管理。根据新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制定了《无锡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评估业务管理操作规程》,从制度上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保证评估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确保国有产权在流动中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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