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突出“四个重点” 全力构建国企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发布时间:2005-11-02

河南突出“四个重点” 全力构建国企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河南省突出“四个重点”,全力构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是突出监督对象,进一步完善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机制。先后研究出台了省管企业经营管理者任期审计、离任审计等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范建立了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成效和重大经营决策活动监督和评价体系。已初步拟定《河南省属企业重大投资事项审核备案管理程序》,研究制订对企业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决策管理。截至9月底,今年共组织了对中原大化、郑煤集团、省食品科学研究所、省医药公司等10户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了安钢集团、省地方铁路局下属4家子公司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二是突出监督方式,进一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一是明确要求必须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制度;坚持向职代会汇报年度经营工作情况制度;坚持在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必须经职代会审议或通过的制度。切实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情况的知情权,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把落实上述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评比,在最近进行的半年工作检查中,所有企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汇报。 

    三是突出监督领域,进一步规范企业产权交易行为。起草了《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办法》,同时正在着手制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规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和招投标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鉴证报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信息统计报告制度》等5个办法,以确保产权交易行为规范运作,有章可循。严格规范产权交易场所,在21个产权交易机构中,选定了8家作为第一批从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作的试点单位,为省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提供了平台。建立由国资、财政、发改、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产权交易监管工作的研究和协调,加大监督查处力度,从产权转让的各个环节堵住国资流失的漏洞。

    四是突出监督主体,进一步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不断改进监事会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通过组织对《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改变监督检查的“滞后”现象,逐步提高过程监督的实效性。今年又针对以往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决定每年形成监督检查报告,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向企业反馈经营管理中查出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责成企业逐项整改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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