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资委与7单位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10月28日,江西省国资委与7家出资监管单位在昌签订第二批《200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这标志着江西省在创新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副省长凌成兴参加签订仪式。
对国企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是江西省做大做强国企,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有资产出资人依法履行好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有效手段。据了解,今年内,省国资委还将与出资监管单位中的另外9家企业签订减亏目标经营业绩责任书,并选择少数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3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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