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资委基本完成企业并轨试点任务

    发布时间:2005-10-11

吉林国资委基本完成企业并轨试点任务

  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吉林省国资委系统参与并轨试点的企业基本完成了并轨任务,并轨试点工作进入了尾声。截止9月中旬,完成并轨试点企业152户,占参与并轨企业户数的90%,其余企业正在操作过程中;完成并轨人数42478人,占参与并轨人数的92%,其余人员正在履行各种手续。9月末基本可以完成并轨试点任务。为确保并轨任务的完成,省国资委千方百计地多渠道解决并轨成本。参加试点企业并轨成本为9.3亿元,其中,经济补偿金7.8亿元、补缴社会保险金1.5亿元。省国资委从国有股权转让收益中拿出1.7亿元,财政借款解决0.3亿元,企业通过资产变现解决0.9亿元,财政承担经济补偿金3.9亿元左右,企业自筹经济补偿金2.5亿元。

  吉林省国资委对并轨试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推进国企改革的首要任务来抓,吉林省政府领导和省直试点办的同志们对省国资委参与并轨企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并轨试点工作启动后,省国资委党委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社保试点并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主任负责,并抽调业务骨干具体来抓这项工作。要求参加并轨试点企业精心组织,稳步操作,突出重点,把并轨试点与改组改制结合起来,与职工再就业结合起来,与妥善处理职工债务结合起来,列入一把手工程。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之后,随时调度情况,过问相关事宜,谋划疑难问题解决办法,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具体问题,加快了并轨工作进度,为推进国企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

  企业把并轨试点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建立了包保责任制。各控股公司主要领导亲自抓并轨工作,逐户落实所属企业并轨试点方案。动员阶段入户到人,使应参加并轨人员都参加了并轨;操作阶段积极稳妥,严格按政策规定实施;关键阶段突出重点,着重解决主要矛盾,整个并轨试点过程保持了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的完成。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
网页版|英文版|邮箱|国资小新|国资报告

网站管理: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运行维护: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技术支持:国务院国资委信息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100053

网站标识码bm27000004

京ICP备05052109号  京公网安备 1104012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