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召开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
9月9日下午,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会议,对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王仁元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山东省国资委常务副主任、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谭成义同志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对做好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提出具体意见。
山东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共涉及17户企业,需分离移交中小学106所,公安机构11个。整个移交工作分核对确认、签署移交协议、办理移交三个阶段进行,计划2006年3月底全面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中小学和公安机构以2004年企业实际支出的日常经费补助以及中小学离退休教师实际经费支出核定补助基数。在2005年至2007年过渡期内,补助经费基数由企业全额承担;自2008年起,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承担三分之一,设区市以下政府承担三分之二。
王仁元副省长指出,加快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创造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市政府和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改革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各项工作抓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按期完成任务。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深、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政策办事,顾全大局,积极稳妥地做好移交工作。对列入移交范围的企业办社会职能单位,要坚持“人、财、物”整建制无偿划转和移交的原则,确保资产不流失,人员妥善安置。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调查研究,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关市政府要成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为加强对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王仁元副省长担任,成员由省国资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公安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统一组织领导整个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省属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国资委,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在一定时期内集中办公。
济南等9市分管副市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省属国有企业负责同志约120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