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委加强出资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启动
9月15日下午,上海市国资委召开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正式启动酝酿已久的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市国资党委副书记马新生、市国资委副主任张成钧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国资党委秘书长葛大维主持会议。董事监事工作处对《关于在部分出资监管单位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试点工作有关情况作了说明,主要内容是加强产权代表管理,建立外部董事制度,健全董事会组织机构和完善董事会制度共四项,试点工作大致用一年时间。百联、锦江国际、水产、农工商、港务股份和电气股份等6家试点单位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和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秘书)及市国资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就董事会建设试点工作发表了意见。
马新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加强董事会建设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我们的企业法人治理借鉴融合了欧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做法,是具有中国特色和上海特点的“双元制”结构。在试点工作实践中,要勇于创新,相互借鉴;积极稳妥,不断完善。
张成钧同志在讲话中进一步阐明了试点工作重要意义,认为试点条件已经具备,试点工作起步要稳,重点在于解决董事会建设中突出问题。通过试点,健全完善董事会组织制度,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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