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着手编制国有资产布局与结构调整规划纲要
为进一步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推进国有经济的发展,无锡市着手编制《无锡市“十一五”国有资产调整与发展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涉及的范围为国有经营性资产,不包括国有行政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编制《规划纲要》将坚持六项原则:
一是坚持整体性原则。即从国有经济的整体出发,收缩战线,集中精力,保证重点。以市场和产业政策为导向,立足存量资产的调整,把优化国有资产分布结构、企业组织结构与优化投资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在国有经济必需进入和有优势的领域,依托新的体制和机制,更大力度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有经济不必进入和没有优势的领域,坚决地退出来。加大改革力度,推动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的建立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是坚持主导性原则。即要有利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集中到急需发展的关键和重点领域,集中到那些关系到国家战略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业,以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及其特定功能。
三是坚持规模化原则。即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的规模水平。要在放开放活国有小企业的同时,收缩战线,扶持重点,培育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改善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提高无锡市经济的总体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是坚持流动性原则。即有利于促进国有经济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在更大、更广范围内推进资产重组,加快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向股权形态的转换,实现国有资产的价值化管理,促进国有资产存量能够随市场态势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变化而不断流动和重组。
五是坚持创新原则。即有利于建立一个促进国有经济调整与发展的新机制。通过新机制的建立,推动企业的优胜劣汰,使优势企业能够迅速扩张,劣势企业能够及时被兼并和破产;通过新机制的建立,使国有经济能够及时进入必需进入的领域,及时退出不必进入和应当退出的领域。
六是坚持有序性原则。即有利于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坚持出资人主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统筹推进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在调整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并根据企业的实际和产业发展的趋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企业明确发展定位,理清发展思路,把握调整方向,积极稳妥地搞好产业结构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