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国资委采取措施加强机关职能建设

    发布时间:2005-06-28

吉林国资委采取措施加强机关职能建设

   吉林省国资委针对分析评议阶段反映出来的机关干部素质要提高、作风要转变、工作合力要增强等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机关职能建设。

  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和党委书记负责制、组织生活制度和思想工作制度。采取学习考察、举办培训班、进行专题辅导讲座等形式,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选派一定数量的机关干部到监管企业和有关单位挂职锻炼,在实践中了解企业,了解基层,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对不适应领导职务和某些岗位的人员及时调整。

  转变作风,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1个月,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减少会议和文件,年内把会议和文件压缩到原计划的50%;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各项政策法规的研究,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有关政策法规,克服盲目性,增强科学性和严密性。

  加强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机关内部工作程序,理顺工作关系,整合处室职能,科学设计业务流程,规范监管程序;整合人力资源,实行按需量才配置人员,达到结构合理,人尽其才,整体优化,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渠道及时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统一协调调度;抓紧专门委员会的筹建工作,重大政策出台和重大决策制定,都要经过专家评审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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