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在保定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全面启动
为贯彻国办发[2005]4号文件精神和3月25日河北省政府召开的第二批中央在冀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会议精神,最近,保定市政府批准了由保定市政府国资委与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起草的《第二批中央在保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批中央在保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涉及保定市11户中央在保企业拟移交给保定市的办社会机构24个。其中,中小学校16所、公安机构8个;拟移交人员近1130人。该工作涉及保定市的涿州市、高碑店市、满城县、新市区4个县(市、区)。按省政府要求,今年年底前将全部完成分离任务。
第二批中央在保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涉及企业多、情况复杂、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按时完成任务,保定市政府国资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与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整个分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抓紧摸清底数、认真核对费用;制定接收工作方案、签署交接协议;精心周密组织、认真实施交接;进行工作总结、妥善做好后续工作。目前,第一阶段的摸底核对工作已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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