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市国有企业改制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5-04-18

河南新乡市国有企业改制取得明显成效

  国有企业改制一直是新乡市人民关心和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主抓的一项重点工作。截至目前,列入省考核范围的159家市属和县(市)、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中,已完成改制的企业有81家,占总数的50.9%。其中,市属已改制企业22家,占83家市属企业的26.5%;县(市)、区属已改制企业59家,占76家县(市)、区属企业的77.6%。

  在已完成改制的22家市属企业中,政策性破产2家,有华新棉纺织厂、新乡印染厂;依法破产2家,有平川酒厂、电动工具厂;采取整体购并、股份制改造的18家,有电子化学品厂、文化站、平川食品总厂、五金批发公司、无氧铜材总厂、灯芯绒厂、神州公司、第二塑料厂、蒸呢布厂、统建办、塑料机械厂、蔬菜副食品公司、电光机械厂、印织厂、电机总厂、三轻机厂、省二建、市制药股份公司。这22家市属企业中,借助外力改制的有11家,占50%。

  新乡无氧铜材总厂改制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2004年该企业完成加工收入26亿元(产品由金龙公司统一销售),较上年增长39.4%,实现利润778万元,较上年增长60.1%。

  吉恩镍业公司购并市电子化学品厂后,投资1000万元,使停产多年的企业发生了可喜变化:2004年6月新公司挂牌,到年底已完成销售收入5130万元,实现利润560万元,上缴税金370万元。

  新乡起重机械有限公司2004年11月份完成了对市塑料机械厂的收购重组。5个月来,新公司已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使已全面停产的企业重新恢复了生产,400余名职工重新上岗,今年元月份完成产值600余万元。

  新乡拓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是新乡市的一家科技型民营企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他们通过收购重组现已全面停产的新乡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加拿大咸氏金融投资公司新注入的3000万元资金,迅速启动制药公司原有生产能力,新上500吨核苷系列产品项目,预计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1.5亿~2亿元。

  已完成改制的22家市属企业,改制时涉及资产总额24.46亿元,负债总额27.47亿元,净资产为-3.01亿元,经各项剥离扣除后,净资产为-5.94亿元,新企业安置职工22231人。企业改制后,生产经营基本平衡,经济效益显著回升。

  顾局长说,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在企业实际改制的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了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实施的作用。去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坚持定期召开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和解决企业实施改制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去年以来,我们共组织召开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3次、研究企业改革方案预备会议30余次,印发领导小组会议纪要12期。考虑到新乡市的实际,为使职工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得到妥善安置,保证充分就业,切实维护职工的利益,经反复研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出台了《关于新乡市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补偿办法》。新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企业改制或重组应通过各种渠道全部接收安置职工就业。新企业要依法与职工变更或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工龄连续计算,接续各项社会保险,继续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的,原企业不再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或重组后的新企业不愿安置职工重新就业,或政府在一定时间内(3个月)不能安置就业的人员,由新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是职工接受安置后,新企业可按实际安置就业人数提取一定的职工经济补偿准备金,用于改制后可能发生的对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同时,新企业应作出以下承诺:1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低于5年。职工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新企业应当同意;2履行劳动合同期间要保证职工在约定时间内上岗就业。除职工原因外约定时间内不得安排待岗或下岗;3按时足额为接受安置的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职工工资应高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条件的企业,最低工资可按全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1.5倍执行。职工接受安置后,因新企业不能兑现以上承诺,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职工连续工龄计算,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三是新企业能够兑现以上承诺,但职工不愿接受安置,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重点企业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去年以来,我们把支撑全市经济全局的标志型企业作为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措施,强力推进。目前,重点企业之一——新乡无氧铜材总厂改制工作已经完成。企业评估后净资产为16351万元,其中,政府扶持性国有资产633万元,市属集体企业资产15718万元。按改制政策对非经营性资产或负债、职工安置费用等进行剥离扣除后,尚有净资产2628万元,这部分政府性资产作为新公司股权,授权市国资委代管,其收益归市政府。新飞公司与新加坡丰隆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资产评估工作已基本结束。现正在与新加坡丰隆公司就合作的具体事宜进行商谈。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公司与福建升汇投资集团的资产重组工作,在多次考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去年8月20日,新乡市四大班子领导又亲赴福建升汇投资集团进行实地考察、洽谈,经反复磋商,达成一致意见。8月21日,市政府正式与福建升汇投资集团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和备忘录。目前,白鹭化纤集团的资产评估工作已结束,双方已签署正式合作协议,职工安置费用测算等工作已经完成,双方都在积极开展工作。

  企业破产重组工作正在稳妥进行。在政策性破产方面,华新棉纺织厂于2004年3月31日完成了政策性破产终结工作,其破产财产由新乡市华地纺织厂进行收购。新乡印染厂于2004年6月30日完成破产终结,新乡白鹭化纤集团对其进行收购重组,组建新乡白鹭印染有限公司,妥善安置职工。中原棉纺织厂目前正在抓紧做好进入破产程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该厂破产后,拟由新乡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进行收购重组,妥善安置所有职工;二是在依法破产方面,市平川酒厂、市电动工具厂按照计划和要求已进入破产程序。这两家企业破产后,原企业35岁以下职工由金龙铜业公司全部接收,土地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后,转租给金龙铜业公司,作为金龙工业园区的建设用地。另外,市石化机械厂、中州公司、钟表总厂等企业破产重组工作也正在抓紧推进。

  多种形式改制正在有效推进。市第二塑料厂和西安长丰电线电缆厂合作,共同组建新公司,以承债方式零资产收购原企业产权,去年9月8日正式挂牌运营。市银星半道开发公司成功兼并了市平川食品厂和市文化站,妥善安置了两企业的职工。新乡起重机器有限公司成功收购了市塑料机械厂,使濒临倒闭的企业重现了生机。香港佑昌公司收购市电光机械厂后,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发生了可喜变化。市灯芯绒厂、蒸呢布厂、蔬菜副食品公司、五金批发公司、省二建公司等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工作已全部完成。另外,市包装纸箱厂、电缆厂、平原商场等企业改制正在有序推进,近期可完成改制审批工作。

  2005年,新乡市企业改革工作将继续按照“借助外力,增资减债,转换机制,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本着因企制宜、一厂一策、确保稳定、稳妥推进的原则,力争完成三大任务:一是县(市)、区属企业上半年全部完成改制;二是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16家重点企业的改革工作;三是到年底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基本完成改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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