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式启动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山东国资委确定考核目标:12家企业2005年利润近100亿元
3月23日,山东省国资委与第一批12家省管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了200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其他企业根据改组重组完成情况,年内再分批签订。此举标志着山东省正式启动省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机制。
据山东省国资委常务副主任谭成义介绍,在审核2002~2004年这3年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这12家企业2005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这12家企业2004年的资产总额为1818亿元,占全部66家省管企业资产总额的65%;其所有者权益464亿元,占全部省管企业的69%;利润总额为69亿元,占全部省管企业的85%。山东省国资委确定这12家企业2005年利润总额指标为93.3亿元,比前3年平均值增长86.9%。
山东省国资委将根据责任书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与薪酬和奖惩挂钩。谭成义介绍说,今后每一年的年初,山东省国资委都将依据企业前3年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和企业运行环境等因素,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国资委结合企业财务运行状况,对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对执行情况明显滞后的企业,提出预警和督促。年末依据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及综合指标完成情况,形成业绩综合得分,并依据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奖惩挂钩。
考核结果将分ABCDE五个档次。考核结果为C级以上的,属完成或者超额完成考核目标;考核结果为D、E级者,属未完成考核目标。对未完成考核目标者,除扣减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延期绩效年薪外,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留用。
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被列入了考核的重要指标。责任书确定,企业发生各类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结果为E级;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发生一次,考核结果相应降低一个档次。
在这12家企业中,6家是煤炭生产企业,山东省国资委一位相关人士表示,这将为山东省煤炭生产系上“安全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