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政府65条促进经济稳增长措施,有效扼制经济下行,提升企业盈利能力,黑龙江国资委于7月30日印发了《黑龙江国资委推进出资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了17条务实、管用、可操作的稳增长促发展措施,量化了具体工作目标,明确了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完成黑龙江省政府部署的全年稳增长促发展工作任务。
——多措并举,打牢发展根基。指导和帮助出资企业创新营销渠道,努力扩大企业省内外市场份额;参与黑龙江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企业盈利空间;拓展新的融资渠道,积极与省内外金融机构、投融资机构合作,突破制约企业发展资金“瓶颈”;盘活存量资产,堵塞生产经营漏洞,努力消灭亏损源;向管理要效益,挖潜增效,开源节流,可控管理费用年度压减幅度不低于10%,不断夯实企业盈利基础;加强财务风险管控,集中清理应收款项,年末应收款项余额要下降20%以上。
——深化改革,增强发展活力。引导和推动出资企业加快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和引进增量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董事监事队伍,完善董事监事激励考核制度;积极推进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
——优化结构,提升发展质量。指导和促进出资企业积极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传统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延伸,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大力实施科技创新战略,提升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驱动作用;加大与央企合作力度,全面推进与央企合作项目建设。
——强化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强调激励约束措施要与业绩考核结果挂钩,实行欠款回收奖励政策;加强安全稳定工作,从严管理、从严考核、从严检查、从重问责;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重要事项要跟踪问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在源头上堵塞腐败漏洞,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