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当阳建立国有资产处置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宜昌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8-08

  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日前当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国有资产处置联席会议制度,并正式发文出台《当阳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该《办法》明确国有资产处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召集人原则上为当阳市政府分管国有资产工作的副市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规划局、房管局、国资办等部门和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阳国资办,当阳国资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必要时由市长召集,主要职责是对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确定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底价和保留价,并对公开处置国有资产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提出会议议程,组织会务,整理会议意见;协调处理公开处置国有资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办法》明确当阳国资办根据当年财政收支计划并结合资产实际,拟定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选择中介机构,对需要处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格。同时,对评估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对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有权责令其重新评估。当阳市国土资源局、当阳市房管局:对拟处置的国有资产,核定其权属、抵押状况及资产过户可能存在的障碍。根据拟处置国有资产所处区域位置、市场供求状况、未来收益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等因素,提出拟处置国有资产参考价。市住建局、规划局根据拟处置国有资产的实际情况,提供具体规划条件和建议。当阳市监察局负责对国有资产处置有关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办法》明确国有资产处置六大流程。即国资办拟定国有资产处置计划——市政府审批——国资办拟定单项国有资产处置方案,提请联席会议进行会审—— 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联席会议会审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国资办按市政府批复意见公开处置资产。其中,纯土地资产按招拍挂程序办理—— 资产受让方缴清资产出让价款,依法缴纳各项税费——规划、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办理规划变更和土地、房产过户等手续。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国有资产处置有关问题,按时参加联席会议,积极落实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处理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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