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门国资委全面检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

文章来源:湖北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02

  近日,湖北荆门国资委针对少数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高、制度不严、监督不力、奢侈浪费等问题,及时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

  一、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深入开展"十查活动":1.查有无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亏损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2.查有无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3.查有无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生活费、培训费、差旅费、书刊费等;4.查有无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支付非因公礼品费用;5.查有无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6.查有无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运动健身和会所、俱乐部等费用;7.查有无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子女支付各项费用;8.查有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内部或下属企业转移职务消费支出;9.查有无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现金,用于职务消费支出;10.查有无违规发放用车相关补贴。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荆门国资委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保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荆门国资委将纪检监督、财务监督、监事会监督、中介机构审计监督、业绩考核评价结合起来,突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内容,集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检查不走过场;采取多种方式。通过查看账簿、审阅会议记录,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三、确保监督整改实效。对各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党委研究,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专人,会同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监督企业落实整改;信息公开,接受职工监督,确保问题纠正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经党委研究,荆门国资委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实施细则》、《荆门国资委关于规范出资企业经营者年薪范围的通知》,对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列出了“12条禁令”。同时,遵循“总量控制、分项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要求各单位将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预算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构建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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