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国资委落实“两个责任”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江苏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9-04

  常州国资委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找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的定位,围绕国资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多措并举,国资监管和廉政建设成果丰硕。

  一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目标管理机制,党委主抓纪委监督实施,形成领导、部门、岗位相结合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勤廉双优考评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和出资企业廉洁经营目标两落实,形成强激励、硬约束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制。

  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协调不同管理体制的国有企业,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科学谋划制度建设。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包含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反腐倡廉专项制度。

  五是扩大权力事项监管覆盖面。把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体现在重组改制、产权转让、业绩考核、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实现监管事项的全覆盖。

  六是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管理。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建立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形成责任可溯的决策流程。

  七是创新企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将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根植于企业经营管理,使监督体系与相关管理活动相融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要害岗位、关键环节、项目实施,制定相应防控措施。

  八是打造“四位一体”外部监督机制。有效整合监督资源,从监事会单兵作战向监事会、巡查组、纪检监察工作站和监督员队伍协同作战转变。强化财务监督为主要监督手段,加强监事会力量和监事会工作制度建设,通过外派监事会成员,强化对权力监督的刚性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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