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内蒙古国资委纪委在包钢(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分别召开“三转”工作座谈会。
会议传达了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精神,对各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工作进行了一次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要求,各企业党委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企业,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会议强调,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明确职能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查办案件工作的重大意义。国资委纪委要认真指导企业搞好案件查办工作,积极为企业纪委查办案件排忧解难,在企业查办案件遇到困难或阻力时,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办案工作,并加大自办案件力度。
会议要求各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五个意识”即担当意识、能力意识、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保密意识。夯实基础工作,带头纠正“四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包钢(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公司和内蒙古森工集团公司纪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纪委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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