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德镇国资委作为全市的四个试点单位之一,在市国资系统内全面启动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试点工作。
该项试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中旬前结束,分为制定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7月22日,景德镇国资委召开了机关干部大会传达了景德镇市委、市纪委对试点工作的要求;7月24日召集各出资监管企业相关领导商议组建该委试点工作领导小组;7月28日上午召开了党政联席会研究部署各项具体工作;7月28日下午举行了景德镇国资系统试点工作动员部署大会。通过广泛的思想发动,使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认清“两个责任”的必要性和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
为使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景德镇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景德镇国资委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期间的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制定“两个责任”分工体系、二是拓展“两个责任”落实机制、三是打造“两个责任”特色品牌;制定了四项工作步骤,并根据国资系统特色提出了8项具体工作举措。引导、发动系统内各企业根据自身特色,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寻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与委机关一道着力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上创特色、培亮点、出经验。
据悉,景德镇国资委还下发了《景德镇国资委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景德镇国资委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两个初步意见,并计划通过试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