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掌握景德镇市国有企业的资产状况,进一步完善国有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资产统一监管,加速国有资产流转,优化资源配置。2014年以来,江西省景德镇国资委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启动并组织实施了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2014年3月,经景德镇市政府研究并下发了《关于成立景德镇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由景德镇市委常委、副市长黄康明任组长,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景德镇国资委,负责清产核资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景德镇国资委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并制定了《景德镇市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并同意实施。
截止6月底,景德镇国资委已在市工业管理办公室下属的3户改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了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目前,景德镇市高压紧固件厂的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基本完成。待3户试点企业全部完成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后,拟于下半年,将组织市属各企业主管部门(单位)全面铺开清产核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加速全市国有资产流转、重组,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组建若干个企业集团的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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