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的积极作用,常州国资委扎实做好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一是根据企业2013年度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年度合并财务决算报表及审计报告,结合企业2013年度总结分析报告,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对城建集团、交通产业集团等8家出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经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各出资企业负责人2013年业绩考核薪酬方案。
二是认真做好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和本年度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批工作。按照《关于规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常国资[2009]23号)规定,加强对企业工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认真做好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和本年度工资分配方案的审批工作。
4-5月份,对常州市区46户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13年的工资总额和2014年工资分配方案分别进行审批。从审批情况看,2013年,常州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0622元,高于当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逐年提高。
【责任编辑:${content.getAttrByFlatName('zrbj').val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