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石家庄国资委领导班子专题听取了监事会201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落实监督检查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做出具体安排。
石家庄国资委监事会依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按计划完成了各派驻企业2013年度监督检查报告,重点对报告所揭示和披露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并初步提出了落实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讨论,共形成涉及企业13家、主要问题24个、建议24条,重点关注处室8个的综合报告。
石家庄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毕拉祥对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五项要求:
一是监督检查报告落实要制度化、规范化。每年年底,监事会要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监督检查报告的办理落实工作做出安排,真正把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来。每年的第一季度,原则上要安排一次委领导班子集体听取监督检查报告情况汇报。
二是加强监事会队伍建设和管理。要重视监事会工作,充实完善监事会人员,监事会要深入企业,履职尽责,把情况了解清楚,把监督工作做到位。
三是搞好配合,形成监督合力。机关各相关处室要与监事会多沟通,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工作机制,做到监督资源共享,形成监督合力。
四是做好分类整改工作。对于问题较突出的企业,要以石家庄国资委名义下发整改通知,限期纠正;对于需要企业自身整改加强的问题,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对于需要国资委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重点关注的处室要积极主动与企业对接做好工作,帮助企业解难题,促进企业发展。
五是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监事会各办事处和承担重点关注任务的委机关相关处室,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报告的形成、办理、落实、跟踪等项工作,形成报告、反馈、整改、督办、复核等各个环节完整的监督链,确保环环紧扣,不断档,不留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