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资委出台关于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来源:安徽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4-08-15

  近日,安徽国资委出台《关于省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坚持按需施教、分层分类、依托市场、注重创新的原则,要求省属企业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能力培训和知识更新为重点,按照组织培训与自主培训相结合、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等基本思路,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深入推进安徽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意见》分门别类,对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每年的脱产培训调训率、参训率、培训学时规定了明确、具体的指标;积极推进网络培训,力争到2016年,省属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网络培训实现全覆盖;要求省属企业每年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1.5%-2.5%的比例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企业年度成本开支,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保障。安徽国资委将定期对省属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加强对《意见》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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