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国资委出台《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文章来源:襄阳国资委  发布时间:2015-01-0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神,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收入分配机制。近日,湖北襄阳国资委出台了《襄阳市出资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是企业收入分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出资人对企业收入分配实行调控的制度创新,也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

  《暂行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必须建立经营预算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规范的股东会或董事会议事制度和工资类基础管理等制度;有利于提高工资调控科学水平。《暂行办法》把工资总额管控方式由工效挂钩转变为预算管理,从行政审批总量变为调控总量、增量及人均,达到事前引导、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目的,增强了企业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有利于完善工资分配增长机制。《暂行办法》明确了工资总额增长指导线,明确了工资增长的主要指标依据;有利于企业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对出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的要求,创新了工资总额预算分类管理,根据企业的不同功能分类,体现不同企业的不同特性,规范出资企业工资总额合理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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