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中国推向“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湖北宜昌国资委把依法治企作为当前和今后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工作,将国家和省市国资监管法规汇编成册,下发企业和国资监管部门,通过严把“四关”,在全面抓好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同时,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灌输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依法监管和依法经营管理的浓厚氛围。
一是严把企业员工法制意识关。在学法、普法工作中注重要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让企业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懂得制度的制定,目的就是为了规范约束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让企业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让职工得到更大的利益,从而让员工自觉遵章守纪。要求企业领导干部要懂得“打铁先得自身硬”的道理,必须带头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企业的规章制度,并且模范遵守。严格依法办事,要求员工遵守的规章,自己首先遵守,要求职工不做的事情,自己首先不做,不可以权代法,以权压人。
二是严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核心关。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不但是《公司法》提出的要求,更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依法治企体制机制的需要。宜昌把贯彻落实《公司法》作为重中之重,结合各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的新形势和企业整合重组的实际,科学构筑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领导班子,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相互监督又相互制衡的机制,有效促进了企业规范运行和管理。
三是严把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关。“没有规矩不成方园”。有法可依,才能有法必依。宜昌国资系统把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摆在首位,将国家大法与企业规则有机结合,使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建立在法制的轨道上,力促管理制度覆盖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监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安全保障制度等各个方面。做到了事事有制度可依,处罚有据可查,让政策治企、制度管人体现在一点一滴的实处。
四是严把法规制度执行关。执行是法规制度的生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宜昌国资委坚持法规制度执行理念,让制度融入到行动中,让行动按照制度的标准执行,使“依法治企”的从业理念固化于心、固化于行,充分发挥了制度的监督制约作用,制度执行中摒弃任何个人因素,规避关系网、亲情友情的干扰,使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和制度管人管事更加严格、规范。